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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疾控中心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索引号 640122-137/2019-00238 文 号 贺疾控发〔2019〕103号 发布日期 2019-12-27
发布机构 贺兰县疾控中心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规划计划
关 键 词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好“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工作目标,推进银川市国家级精神卫生试点向纵深发展,根据《贺兰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贺政办发[2019]89号)要求,结合县疾控中心实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疾控中心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有县疾控中心主任、县疾控中心工会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业务科,负责试点工作日常管理。     

二、保障措施

1、县疾控中心拟建设一个心理健康工作室。结合业务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慢性病干预、健康生活方式等内容的服务活动,建立、配备、完善心理服务保健相应设施。

2、建立职工心理预警监测机制。建立职工心理服务健康档案,不定期开展心理预警监测,及时发现和掌握心理健康因素,及时疏导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三、强化服务,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鼓励试点工作。落实好精神卫生、艾滋病防控项目工作,做好重点人群、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务。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HIV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家属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心理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

四、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载体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心理健康宣传氛围,鼓励社会团体、有志之士参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健康和谐的生活业态,持续提升公众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

五、积极配合卫生健康、政法委、民政、公安等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指令性工作。

六、积极履行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强化对基层多部门人员的社会心理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基层社会心理服务能力。

七、工作要求

将心理健康服务有机融入县疾控中心业务发展,自觉履行职能职责,发挥好专业机构的技术指导作用,是为保证贺兰县健康平安发展、有效缓解社会矛盾、构建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重要因素,领导小组要抓好落实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及时有效的完成,切实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




                                                                             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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