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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贺兰县学校采光照明 “双随机”抽检结果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37/2021-0020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1-07-09
发布机构 贺兰县疾控中心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采光照明

立岗镇兰光小学:

根据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银卫健通2021〕34号)的通知要求,县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于5月19日对贵校开展了采光照明抽检,现将检测结果告知。

一、评价依据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3976-2014)、《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T18205-2012)。

二、评价项目及标准

评价的项目有教室采光方向、教室人均面积、窗地面积比、防眩光措施、装设人工照明功率密度、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课桌椅分配符合率、教室微小气候和噪声等。

采光方向:学校教室的朝向不宜采用东西朝向,宜采用南北向的双侧采光。教室采用单侧采光时,光线应自学生座位的左侧射人。南外廊北教室时,应以北向窗为主要采光面。

教室人均面积:教室人均面积小学不应低于1.36/㎡,中学不应低于1.39/㎡。

课桌面照度:课桌面上的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300Lx,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窗地面积比:教室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5。

防眩光措施:为防止窗的直接眩光 ,教室应设窗帘以避免阳光直接射人教室内。为防止黑板的反射眩光,其表面应以耐磨无光泽的材料制成。为了减少照明光源引起的直接眩光,教室不宜采用裸灯照明,灯管排列宜采用其长轴垂直于黑板面布置。

黑板照度:教室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其维持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8。

装设人工照明及照明功率密度:凡教室均应装设人工照明,在维持平均照度值300Lx的条件下,教室照明功率密度现行值不应大于11W/m2,目标值应为9W/m2

课桌椅分配符合率:课桌椅分配符合率不应低于80%。

教室微小气候:二氧化碳浓度不应大于0.15%。

外环境对普教室产生的噪声:外环境对普教室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50dB。

三、监测结果

合格的项目:教室人均面积、窗地面积比、采光方向、黑板照度均匀度、微小气候。不合格的项目:防眩光措施、人工照明功率密度、课桌面照度、黑板照度、课桌面照度均匀度、课桌椅分配符合率、教室噪声(详见附表)。

四、建议

(一)改善教室和黑板照明设施,鼓励将现在使用的日光灯更换为高效、防眩光LED日光灯,适当降低灯管悬挂高度,确保日光灯管距离课桌面高度控制在两米左右,以改善课桌面和黑板的照度。

(二)已配备可升降课桌椅的学校或班级每学期要按照国家标准调整课桌椅高度。无可升降课桌椅的学校或班级要逐步更换为可升降课桌椅。

(三)对学校内所有有类似情况的教室均按要求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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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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