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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年贺兰县碘盐监测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640122-137/2018-26465 文 号 贺疾控发〔2018〕56号 发布日期 2018-06-04
发布机构 贺兰县疾控中心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所属"五公开" 执行公开 关 键 词 碘盐

  按照《2018年宁夏碘缺乏病监测方案》的要求,县疾控中心于4月26日至5月3日组织开展了2018年贺兰县碘缺乏病监测工作,现将监测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监测任务为居民食用碘盐300份,其中学生家庭盐样200份,孕妇家庭盐样100份。样本分配为:金贵镇、立岗镇、习岗镇各60份,常信乡40份,洪广镇50份,南梁台子20份,暖泉农场和欣荣村各5份。

  二、监测结果

  (一)300份盐样中,检测出非碘盐16份,实验室现正在进行盐样复核检测,不合格碘盐未统计出。

  (二)16份非碘盐分布范围为:立岗镇2份,来源于立岗市场、银星红霞商店;洪广镇4份,来源于洪广镇大百姓超市、暖泉市场商店及摊位、贺兰三中对面商店等;常信2份,来源于常信市场;习岗镇1份,来源于京东网购;南梁台子4份,来源于铁东村兴华商店、铁西小学周围商店;欣荣村3份,来源于欣荣村雯翔超市、旺军商店和仇家商店。

  三、建议

  (一)我县私盐销售范围广,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已连续两年低于90%(2016年81%,2017年80.6%),并有逐年下滑现象。建议市场监管局加强市场监管,对监测出销售非碘盐的商店进行查处,并对洪广镇、南梁台子、欣荣村3个重点地区进行集中整治,打击私盐销售源头,解决私盐流通问题。

  (二)强化质量监管,保证碘盐质量符合标准。

  (三)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鉴别和正确使用碘盐能力,鼓励孕妇、幼儿等特殊人群多食用海带、紫菜等海产品,增加补碘渠道,预防碘缺乏病的发生。

  贺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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