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自治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宁处非办发〔2019〕7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银商局发〔2019〕12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商贸流通领域管理工作,切实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局决定从2019年6月1日至14日,在全县商务领域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排查对象
重点排查全市单用途预付卡、直销、电子商务平台、批发零售等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査整治。
二、排查重点
(一)排查批发零售、直销等企业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从离业银行以外的单位活个人借款以及抽逃注册资本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是否假借企业名义或由企业提供担保,参与非法放贷等违法违规活动,防范非法集资风险蔓延。
责任领导:霍文娟
责任人:林夏欢 马淑琴
(二)排查电子商务企业是否存在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违规进行融资或开展网络借贷业务,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违规发行投资理财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领导:金波
责任人:孙志鹏 蒋聪 张磊 刘扬 杨梦琪
(三)排查单用途预付卡发放企业针对不特定对象以超出国家规定的利率回报消费者和以货币、实物、预付价值等形式回报消费者等涉嫌非法集资的发卡行为。
责任领导:霍文娟
责任人:林夏欢 马淑琴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5月31日-6月3日)。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按照银川市工作方案要求,负责制定《2019年贺兰县商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将活动方案下发至全县各相关企业。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6月4日-6月10日)。我局通过企业自查、现场检查、企业人员谈话、举报等方法,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监管检查手段开展排查整治。各相关企业对照排查内容,切实开展自查工作,全面查找风应隐患和薄朝环节,并对自查的问题及时整改。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问题线索,及时向我局举报。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6月11日-6月12日)我局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疏理,提出整政意见,并就行业监管、建立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治理长效机制等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贺兰县商务系统商贸通领域非法集资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工作。
组长:南晓清 贺兰县县委常委
副组长:霍文娟 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金 波 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成 员:孙志鹏 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林夏欢 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蒋 聪 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张 磊 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刘 扬 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杨梦琪 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马淑琴 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二)建立机制。建立排查工作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商务服务办公室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和多种信息收集方式,逐步形成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和处置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室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
(三)妥善处置。对于收集到的各类信息,要认真区分违规经营、违法犯罪与业务创新的不同性质,对排查出的风险线索进行审慎处置。
联系人:林夏欢
联系电话:0951-8089103
贺兰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