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您当前浏览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信息公开目录>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信息公开目录>环境保护>环境整治情况

关于秸秆焚烧问题的通报

索引号 640122-127/2018-1708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4-17
发布机构 贺兰县环保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环境整治情况
所属"五公开" 执行公开 关 键 词 秸秆焚烧
    4月16日下午14时56分,县委督查室、环保局对全县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时,发现金贵镇贺兰山路段南侧、排水沟西侧银光村区域内焚烧沟边杂草、农田稻草现象,火势凶猛,造成大气污染,过火面积达到5000平米,当时自治区农牧厅巡查组也到达现场,随即督察组给金贵镇镇长保学东打电话要求立即派人到达现场进行灭火,半小时后仍未有人员赶到现场进行灭火,火势已经延南向北蔓延约300米,15时26分,督察组给分管副镇长胡克军打电话要求立即赶到现场并通知村组干部前来灭火,直至15时58分金贵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杨银林带领3名乡镇干部到达现场用时20分钟将火扑灭。自治区农牧厅对此次秸秆禁烧现象提出严厉批评,乡村两级环境网格化落实不到位,镇村干部对秸秆禁烧工作重视程度不高,行动迟缓,处置不及时,对大气造成严重污染。希望全县各乡镇场及相关部门再进一步细化工作,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敏感区域(点位)的现场监控,及时处置焚烧点,实现禁烧区域“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的工作目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