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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2020年10月限期整改统计表

索引号 640122-127/2020-00270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11-12
发布机构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环境监察执法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关 键 词 限期整改
序号文号企业名称存在问题要求
1银生态贺限改字〔2020〕093号宁夏青松技工学校1、1台3吨燃煤锅炉未按要求进行改造;
2、整体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责令你单位于2020年10月31日前,对现有的1台3吨燃煤锅炉进行清洁能源改造,限期2个月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完善相关环评手续。
2银生态贺限改字〔2020〕094号宁夏明宝新型涂料有限公司未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要求你单位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3银生态贺限改字〔2020〕095号银川凤仪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未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要求你单位于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4银生态贺限改字〔2020〕096号宁夏农垦贺兰山生物肥料有限责任公司未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要求你单位于2020年12月21日前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5银生态贺限改字〔2020〕097号宁夏乐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设水污染物治理设施责令你单位自接到限期整改后两个月内建设水污染物治理设施,逾期未按要求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我局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6银生态贺限改字〔2020〕098号银川银丰食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设水污染物治理设施责令你单位自接到限期整改后两个月内建设水污染物治理设施,逾期未按要求建设水污染治理设施,我局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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