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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2018年春灌期间涉水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总结

索引号 640122-127/2018-2150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4-30
发布机构 贺兰县环保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所属"五公开" 执行公开,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工作总结

  为确保春灌期间的环境安全,切实落实辖区内环境污染事故的防范工作,预防环境污染事故,按照《关于印发<银川市春灌期间涉水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银环保发〔2017〕96号)文件的精神,我局及时安排部署,对重点涉水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当前汛期环境安全工作,明确了春灌期间防汛抗灾的重要性,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动员全体党员干部在防汛期间积极工作,争做先进。 

  二、专项执法检查 

  借助双随机抽查平台,对13家重点涉水企业进行了专项行动抽查,随机分配执法人员,并将执法任务发送至每个执法人员的个人终端,明确时间节点。所有执法人员都按时完成了执法任务,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圆满结束。 

  从检查结果看,除宁夏明旺乳业有限公司、宁夏共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和宁夏宝兰德化工有限公司停产外,其他10家重点涉水企业环评手续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和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在线监测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积极协调农业、水务等部门,加强对主要排污沟废水排放情况进行监察,并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春灌期间农业用水安全 

  今年以来,我局不断加大对废水超标违法行为的处罚,对银川兄弟彩兴化工有限公司废水总排口总有机碳超标排放和宁夏贺兰联合水务有限公司废水总排口悬浮物、总磷超标排放立案处罚。 

  三、发现的问题 

  1、宁夏蓝星水务有限公司正在采购总磷总氮自动监控设施,站房改造还未开始。 

  2、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正在采购总磷总氮自动监控设施。 

  3、宁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对污水处理站的二级好氧池进行清泥更换曝气器。 

  4、银川百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的第三方对污水处理站进行验收监测。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我局将继续督促企业总磷总氮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进度,确保按时完成。确保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各涉水企业达标排放。 

  2、加强与气象、水务、安监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及时掌握天气和河流水情变化情况,及时掌握雨情、汛情,适时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趋势分析和会商,为应对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3、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同时加强应急值守,保障信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发布信息、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并主动公开事件进展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贺兰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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