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宁夏建设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区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数供办发〔2022〕1号)、《宁夏建设全国“数字供销”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确定贺兰县为建设“数字供销”先行先试示范县》(宁数供办发〔2022〕4号)和《关于印发<贺兰县“数字供销”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政办发〔2021〕109号)文件要求,通过县供销社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前期对项目进行征集、组织实施、验收后,经县社党总支会议研究通过,县供销供销社拟使用2024年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专项及数字供销“三位一体”工作建设项目资金,以股权投入方式,对以下三家企业给予项目资金股权投入支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5日—29日共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综合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马亚宁 联系电话:15595181678
附件:2024年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专项及数字供销“三位一体”工作建设项目资金拨付名单
贺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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