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按照区、市、县政府对加油站双层罐改造和设置地下水监测井相关要求,贺兰县发改局、商务局、环保局组织全县加油站负责人,安排部署双层罐改造和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工作。
会上传达了《银川市商务局、环保局关于全市加油站尽快设置地下水监测井的紧急通知》(银商局发〔2018〕276号)文件和银川市商务局《关于加快推进贺兰县加油站双层罐改造或防渗池、监测井建设并通过环保验收的函》(银商函发〔2018〕162号)文件及县分管领导的批示。
目的是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实施生态立区战略,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约谈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紧盯目标节点,严格落实责任,积极开展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按时完成贺兰县双层罐改造和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工作任务。
目前全县25家加油站,已完成双层罐或有防渗池建设改造的21家,正在施工改造的1家,改造率达到80%,超过上级部门要求60%的目标。对前期已经完成双层罐改造但未设置地下水监测井的加油站要求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补设,对行动不迅速、推诿扯皮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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