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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关于吕先生永胜花园与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的回复

索引号 640122-126/2018-14118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3-29
发布机构 贺兰县国土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回应关切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关 键 词 不动产权证
吕先生:

  贺兰县永胜花园是由宁夏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目前,该小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均正常办理,当事人可携带购房合同正本(房屋面积发生变化的携带面积补充协议)、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等,拆迁安置的当事人可携带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房屋合同、竣工决算书、村民委员会介绍信、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等前往贺兰县不动产事务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3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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