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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暖泉农场清真寺大殿翻建项目(局部)调整规划方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0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了充分发挥市民在城乡规划管理中的作用,实施阳光规划,提高规划的透明度,维护市民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城乡规划管理的水平,加强规划的批后管理,现将暖泉农场清真寺大殿翻建项目(局部)调整规划方案予以公示。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贺兰县洪广镇暖泉农场,东至污水处理站,西至林带,北至乡村道路,南至民居。原批规划总用地面积2457.34平方米(约3.69亩),总建筑面积1317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1317平方米,容积率0.54,建筑密度53.6%,绿地率15.01%。

2.拟调整规划内容:由于现状大殿建筑存在结构安全隐患,建设单位申请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将现状2#大殿建筑轮廓微调,拟规划翻建1栋1层大殿(2#,建筑面积434平方米)。调整后规划总建筑面积1116平方米,其中现状建筑682平方米,新建434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1116平方米,容积率0.46,建筑密度49.37%,绿地率15.01%。

3.建设单位:暖泉农场清真寺

4.设计单位:中奥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项目地址:贺兰县洪广镇暖泉农场

6.公示单位: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7.联系电话:0951-8081335   

8.公示日期: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8日(公示7个工作日)

如对此规划方案有异议,请于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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