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贺兰县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贺国土资发〔2018〕11号)收悉,为提高土地利用率,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出让以下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批复如下:
1.贺地(G)[2018]—02号:位于贺兰县县城规划区,东至富兴北街、南至托斯卡纳庄园、西至预留地、北至预留地。面积44000平方米,净地出让,竞买方式为单独竞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0-1.2;规划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住宅建筑不高于22米;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小于7%)。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2542万元(亩均38.52万元),竞买保证金2542万元,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2.贺地(G)[2018]—03号:位于贺兰县县城规划区,东至富兴北街、南至预留地、西至汇源街、北至预留地。面积65334平方米,净地出让,竞买方式为单独竞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0-1.2;规划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住宅建筑不高于22米;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小于7%)。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3774万元(亩均38.51万元),竞买保证金3774万元,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3.宗地贺地(G)[2018]—04号:位于贺兰县县城规划区,东至富兴北街、南至预留地、西至汇源街、北至预留地。面积54667平方米,其中3950平方米土地为原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净地出让,竞买方式为单独竞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0-1.2;规划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住宅建筑不高于22米;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小于7%)。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出让起始价或起叫价为3158万元(亩均38.51万元),竞买保证金3158万元,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此复
贺兰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