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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贺兰县2023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的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3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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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退耕还林工程涉及洪广镇(涉村:金鑫村5户、金山村46户)和南梁台子管委会(涉村:铁东村2户),贺兰县自然资源局林业草原建设管理站组织乡镇村社相关人员实地验收,合格面积(符合政策文件要求,可以继续享受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面积)为1491亩,两笔资金,需兑现到农户个人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计59640元,具体为:按照宁财(资环)指标〔2022〕612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文件精神,按20元/亩标准兑现2023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合计3.386万元;按照宁财(资环)指标〔2022〕746号《自治区关于提前告知2023年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资金和一般债券资金黄河流域生态修复及森林质量提升项目预算指标的通知》文件精神,按20元/亩标准兑现2023退耕还林森林抚育资金合计3.3858万元。现对发放资金计划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30日

监督联系电话:0951-8062732

来访来电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接待科室:贺兰县林业草原建设管理站

来信投寄:贺兰县政务中心6楼620室

附:2023年贺兰县退耕还林兑现补助花名册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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