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厅《关于配合做好简泉湖、镇朔湖、暖泉湖等3个湿地公园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的通知》文件要求,位于银川市贺兰县的宁夏银川暖泉湖湿地公园已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规定,经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初步审核,拟以宁夏银川暖泉湖湿地公园为自然资源单元予以登记,登记单元总面积为149.67公顷,现对本次暖泉湖湿地公园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宁夏银川暖泉湖湿地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公告。
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7日—2024年7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有关权属证明材料向贺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
受理电话和来访时间为公示期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联 系 人:韩博
联系电话:0951-8062732
地址:贺兰县政务中心A座620室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宁夏银川暖泉湖湿地公园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公告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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