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宁夏迥博水产养殖大棚建设等5个项目占用贺兰县一般湿地斑块补划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11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加强贺兰县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有序推进湿地资源合理利用,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发挥湿地动态效益,认真落实湿地保护工作,确保全县湿地面积不减少,湿地等级不降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规定,严格按照湿地审批流程“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利用贺兰县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核查,宁夏迥博水产养殖大棚建设项目占用贺兰县一般湿地面积0.2293公顷(3.44亩),常信乡桂文村文旅游客集散中心项目(二期)占用贺兰县一般湿地面积0.6163公顷(9.24亩)数字化名特优水产苗种繁育温棚建设项目占用贺兰县一般湿地面积0.8048公顷(12.07亩)宁夏正鋆田园静心民宿建设项目(三期)占用贺兰县一般湿地面积3.0638公顷(45.96亩),绿博源特色果蔬日光温室新建项目占用贺兰县一般湿地面积0.3787公顷(5.68亩)合计占用湿地面积5.0929公顷(合76.39亩),本次拟在贺兰县常信乡四十里店村补充湿地面积0.2300公顷(合3.45亩)、贺兰县常信乡王田村补充湿地面积4.9784公顷(合74.68亩),共计拟补充湿地面积5.2084公顷(合78.13亩)经《贺兰县人民政府关于宁夏迥博水产养殖大棚建设等5个项目占用贺兰县一般湿地补划图斑公示的批复》(贺政函〔2024〕65号)同意,现对本次补划湿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宁夏迥博水产养殖大棚建设等5个项目占用贺兰县一般湿地补划图斑公示信息表、位置公示图。

公示时间为:2024年611—2024年620日(7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有关权属证明材料向贺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贺兰县自然资源局将依法办理相关确权登记手续。

受理电话和来访时间为公示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人:韩博

联系电话:0951-8062732

地址:贺兰县政务中心A座620室

附件: 1.宁夏迥博水产养殖大棚建设项目、常信乡桂文村文旅游客集散中心项目(二期)、数字化名特优水产苗种繁育温棚建设项目、宁夏正鋆田园静心民宿建设项目(三期)、绿博源特色果蔬日光温室新建项目占用一般湿地补划公示信息表

     2.宁夏迥博水产养殖大棚建设项目、常信乡桂文村文旅游客集散中心项目(二期)、数字化名特优水产苗种繁育温棚建设项目、宁夏正鋆田园静心民宿建设项目(三期)、绿博源特色果蔬日光温室新建项目占用一般湿地补划公示图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