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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彦国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25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王彦国因保管不善,将位于贺兰县习岗镇和平六社以北祥和家苑43号楼3单元201室(证号:宁(2020)贺兰县不动产权第H0001784号)遗失。现已向我中心申请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十二条的规定公告作废,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证号:宁(2020)贺兰县不动产权第H0001784号)从即日起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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