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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丁兆伏房屋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16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丁兆伏因保管不善,将位于贺兰县永泰花园南区3号楼4单元301室,面积87.04平米的房屋产权证书(证号:20110299号)遗失,现已向我中心申请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告作废,现该房屋产权证书(证号:20110299号)从即日起声明作废。

特此声明。



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1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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