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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仇学忠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13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仇学忠: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宁0122执1802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宁0122执1802之一],我中心将你个人名下位于贺兰县桃林南街以西明珠丽景1号楼04号房不动产权转移登记至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兰支行名下。现对你所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贺国用(2015)第2251号]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0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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