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票制度创新实现森林经营主体所有林木资源的折资量化,作为一种创新性的资产凭证,可交易、可流转、可质押、可转让、可兑现,更好地回答了“钱从哪里来”的“林改之问”。7月17日,贺兰县举行首张林票发放仪式。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汪洋,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主任王虎,宁夏天源达生态旅游有限公司经理及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等50余人次参加发放仪式。
仪式现场,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汪洋、县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主任王虎共同向宁夏天源达生态旅游有限公司发放贺兰县首张林票。此张林票的发放,意味着赋予了林地资源质押功能,打破了森林资源流通性差的壁垒,挖掘出绿色资产金融属性,让“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
林票制度是我县推进“六权”改革的积极有益探索,进一步助推山林权和碳排放权改革有效衔接。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持续推进“六权”改革为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路线图,以点带面,指导督促各乡镇场加快推进山林权改革工作,加快开展林票抵押、交易、逐步实现林票金融功能,推动森林质量全面提升、生态建设再上台阶、资源保护更加有力、林业产业更加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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