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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非公证遗产继承业务成功办理

发布时间:2022-09-30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贺兰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为提高办事效率,提升业务水平,响应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首次开展办理非公证遗产继承业务,此项业务的开展,是群众的心声,也是人们的期盼,同时可以为群众省一大笔的公证费用。

2022年9月1日,申请人为继承其父的房屋遗产到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遗产继承业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遗嘱,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和情况描述,其父生前留下一份遗嘱,在遗嘱中明确表示自己名下的不动产由申请人继承,这是一份没有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遗嘱,但有遗嘱见证人两名,我了解了情况之后,立即启动了“非公证遗产继承”的相关预案流程。现场,由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牵头联合公证处、律师,按照不动产登记条例规定的非公证遗产继承程序对此项业务进行了相应的预判。经过多方研判,工作人员现场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验,结合申请人、遗产共同继承人及两名遗嘱见证人的描述,其父的遗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立遗嘱的要求,其他利害关系人都表示没有异议。按照非公证遗产继承的相关程序,给予受理。随后,我局登记中心按照非公证遗产继承办理的要求在相关网站对此次相关事宜进行公示,并告知申请人公示15个工作日期间没有人对此事有异议后,进行正式受理。

9月26日,申请人带着相关资料前来办理业务,20分钟内迅速办理成功。对此,申请人非常感谢工作人员的热情服务与有效指引,不仅实现了其父的遗愿,还节省了公证费。

非公证遗产继承业务的开展,我局不动产转移登记中的创新举措,不仅打破了以往只能办理公证继承的局限,更是对被继承人意愿的尊重。同时为我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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