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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发布时间:2019-07-24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7月23日上午,县自然资源局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此次专题学习,让全体职工再一次深入了解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局长常雪峰同志就我局下一步政务公开工作方向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充分领会《条例》精神,按照《条例》中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标自身工作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

二是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力度。各站所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按照《条例》中的要求,不予公开的内容坚决不公开。

三是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应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的信息要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上网公开,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信息公告栏、资料查阅点等公开平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和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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