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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7-2020年)编制完成

发布时间:2019-07-16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挖掘现有土地资源利用潜力,有效推动城镇化和工业化良性互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贺兰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原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编制要点》,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开展贺兰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17-2020年)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县自然资源局合理制定工作计划,积极沟通协调,组织工作人员实地踏勘调研低效用地范围,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制定了城镇低效用地认定标准,确认城镇低效用地共计8564.82亩,同时系统测算了规划期(2017-2020年)内可实现再开发潜力,明确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目标和开发方向,进一步统筹安排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用地布局,明确开发模式、开发时序、开发类型,确保《规划》实施后产生预期的节地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

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局将紧抓时间节点将《规划》上报区自然资源厅进行备案,并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规模和时序,逐步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有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稳步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和土地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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