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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办精神提高登记效率

发布时间:2019-06-27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办8号文件精神,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限,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继续把减环节、压时限作为主攻方向,全力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

经过再次精简审批环节,自6月26日起,一般转移登记(除企业大宗地外)由原来的三审制转变为两审制,审核人员结构由原来的3名复审2名终审调整为5名终审,同时将办结时限由原来7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效率提高28.5%,大大提高审批效率,减少了群众等待时间。

今后,贺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将继续优化审批职能、压缩办理时限、创新工作机制、学习先进经验,不断补齐短板、提高服务效能,努力打造不动产登记新模式,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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