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公安机关及县政府关于加强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新形势下公安机关的应急处突能力,在县应急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圆满完成各项应急管理工作,同时对第四季度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趋势进行了预测和评估。现将第三季度应急管理工作总结暨第四季度预测预警分析报告如下:
一、第三季度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要做法
1.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不断提高处置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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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应急宣传工作力度,广泛普及应急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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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信息收集报送工作,为处置工作赢得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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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应急值守,随时处置各类突发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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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强化要素管理、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提升社会面管控工作水平,各类突发事件得到有效防范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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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在的问题
1. 公共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此处删减)
2.专业救援设备缺乏,一旦发生事故灾害,基本全靠人海战术,极大影响了应急力量的应急处置水平和战斗实力。
3.应急预案演练不够,质量不高,缺乏应急经验,现场处置能力有待提高。
4.高峰时段、敏感节点的巡逻防范工作与常态化工作的衔接不够科学合理。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警种处突防范效能和整体作战优势。
5.应急宣传形式不够多,群众对应急工作了解不全面、知识掌握不丰富、自救能力不够强。
(三)第四季度应急管理工作打算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应对突发事件责任人,明确专人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应急管理工作制度,扎实做好应急管理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形成“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2.进一步加强对应急力量的业务培训、专项演练及综合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力量的能力和水平。
3.广泛利用标语、专栏、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形式,加强应急知识宣传,增强公众安全意识,提高社会应急能力。
4.健全投入保障机制,提高物资装备水平。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长效机制,加快应急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综合应急能力。
5.指导各派出所深入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应急演练,从而提高全社会对应急工作的了解,提高应急处置知识和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贺兰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第四季度预测预警分析报告
(一)重点上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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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群体上访事件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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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通安全方面
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待加强。近期,随着天气逐渐转冷,农村地区正值秋收农忙,摩托车、农用车违法载人、客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也呈现增加趋势。
工作措施: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18〕2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实施意见》(银政办发〔2018〕135号)文件精神,已于9月27日起草《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实施意见》报县政府审批;二是于9月3日起草《关于乡镇派出所全面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并下发县局各派出所,充分发挥辖区派出所、“两站”、“两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履职尽责,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利用广、电、视、网四大平台,采取农村居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表达通俗易懂的道理,深入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营造交通安全宣传良好氛围。四是加强赶集赶场、民俗活动、走亲访友期间的路面巡查,采取定点与巡逻、错时与延时相结合的工作措施,突出对事故多发点段及农村车辆出行集中的早、晚时段加强管理,纠正、劝导、查处显性交通违法行为。
(四)消防安全方面
1.烧荒现象严重,导致农村火灾频发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工作措施: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和村(居)委会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指导建立居(村)民防火公约,帮助指导广大农民、社区居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指导村(居)民及时改造危旧电器线路,规范柴草堆垛与村民住宅的堆放距离。网格员要深入各家各户督促及时清理各自田间地埂、房前屋后的杂草、秸秆及楼梯间的杂物,严禁在无人看管下随意焚烧,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努力减少火灾事故。
2.庆祝活动增多,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反弹现象普遍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
工作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社会单位尤其是对商市场、宾馆饭店及沿街九小场所的监管力度,强化联合执法,坚决整治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督促所有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务必按期整改到位,并实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真正对单位和社会起到震慑、警示作用。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各单位要针对国庆、圣诞、元旦等重要节点和辖区及系统内秋春季节火灾特点,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常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消防部门要依托消防科普基地、消防站等固定阵地对外开放,邀请社会公众参观学习,开展消防技能体验,并组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和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教育部门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师生家庭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通过“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全面提升国民消防安全素质。文广部门要积极引导主流媒体参与火灾防控工作,及时曝光各行业存在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营造浓厚隐患治理氛围,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压力。
贺兰县公安局
2018年9月29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