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编造、传播网络谣言需承担法律责任。3月25日,贺兰县公安局发布通报,辖区居民余某因发布虚假视频,被警方给予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3月20日,贺兰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日常工作时发现,网民余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一张受伤的图片,声称“小孩在校园遭受欺凌无人管”,该信息被大量网民转发、评论。经过金贵镇派出所全面调查,余某为达到吸引眼球、博取流量、增加粉丝的目的,故意以一张受伤的照片多次编造虚假信息,在某网络平台发布,引发网民转发评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贺兰网警提醒:不盲从听信网络的只言片语,在尚未全面了解信息前,引人注目的内容不要随意编辑、转发,保持理性不盲目跟风,应通过官方正规渠道了解信息真相,坚决不做造谣者和传谣者。每一个网民都有抵制虚假信息的义务,可以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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