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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公安局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640122-114/2018-17500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4-19
发布机构 贺兰县公安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规划计划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部门文件
  为切实提升全县居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贺兰县安委办《贺兰县2018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家、区、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突出风险预控和隐患管理,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真正的达到有效防范遏制事故,使安全发展观念深入人心。为自治区六十大庆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局成立2018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副局长宋永明任组长,县局治安、交警、消防大队、各派出所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李才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开展情况收集上报工作。 

  三、工作目标 

  加强安全公益宣传,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维护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把公共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提升全民安全文明水平,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使安全发展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人为因素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升。 

  四、工作实施步骤 

  坚持以创建“平安贺兰”为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交通、消防、公共安全宣传活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切实从源头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政工监督室要通过加强机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县局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提升县局党员干部自身安全生产理论业务水平。一要有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机关宣传教育和日常培训的重要内容,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对本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讲座。二要有氛围。在单位宣传栏、橱窗、食堂等场所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系列挂图和宣传画,在电子屏循环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提示。三要有专栏。在县局网站和“两微一端”中开设安全生产专题,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行业领域工作举措等。四要有示范。机关要带头营造良好的机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文化氛围,特别是窗口和服务性单位应充分发挥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文化氛围的营造。五要有保障。各部门要明确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部门,明确责任人员,保障工作经费。(牵头单位:政工监督室,配合单位:各中心、室、队、所) 

  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治安、消防、交警大队及社区民警要配合各乡镇场、宣传部、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加强社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广大社区居民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有效提升社区这一社会最小细胞的安全运行水平。一要有氛围。在社区、住宅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橱窗,在小区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等经常性播放安全常识和安全提示。二要有人员。各派出所结合社区警务1+X+N模式从社区居委会、老年协会等选取熟悉社区和居民状况的人员担任专兼职安全宣传员,组织建设安全宣教志愿者队伍。三要有资料。编印发放《社区安全知识手册》,内容涵盖防盗防骗、居家出行、用电用气、装修装饰、企业生产等方面的宣传资料。四要有活动。鼓励社区民间文艺爱好者开展安全文艺创作,定期组织送安全文艺节目进社区等活动。五要有演练。结合本地区和社区实际,定期开展火灾、地震等安全应急演练。推动建设社区安全宣教体验馆,开展社区性、综合性、体验性培训和警示教育。(配合单位:治安、消防、交警大队及各派出所)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治安、交警、消防各派出所要通过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预防和减少公共安全事故及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一要有氛围。在商场、景区、商业街、火车站、机场、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速公路路口、收费站、服务区,过街天桥、道路隔离带、护栏等重要地段,悬挂安全宣传横幅、标语,在电子显示屏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二要有场所。建设安全示范街道、安全文化广场、安全主题公园、安全文化长廊、安全科普体验馆等,开发寓教于乐的安全体验项目。三要有演练。组织商场、影院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防地震、火灾、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四要有公益广告。商场、市场、影院等场所要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普及消防、交通、高危作业等安全知识,促进提高居民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牵头单位:治安大队,配合单位:政工监督室、消防、交警大队及各派出所) 

  、工作要求 

  各部门严格按照此次活动通知的要求,不断创新宣传载体,积极营造和谐、平安贺兰氛围,有力推动“七进”宣传工作的扎实开展。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各中心、室、队、所要明确具体负责的机构和人员,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独木难撑天”,要做好此次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宣传渠道,要加强与新闻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各部门要不断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 

  (三)请各部门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于5月5日前报送开展情况小结、6月20日报送工作总结,治安大队按照县安委办工作要求,及时对各项材料进行汇总上报。 

  贺兰县公安局        

  2018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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