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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总结

索引号 640122-114/2018-74907 文 号 贺公发〔2018〕88号 发布日期 2018-08-28
发布机构 贺兰县公安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工作总结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贺兰县公安局在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户籍管理信息公开作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切入点,按照政务五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主要开展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1.建立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长期以来,县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按照《贺兰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成立了政务公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明确了由县委常委、公安局长白建斌任组长,纪委书记蒋振坤为副组长,县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整体部署和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由法制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协调、推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2.建立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为保证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政务“五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贺兰县公安局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方案》、《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建立健全了贺兰县公安局政务“五公开”相关工作制度,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3.建立有力的保障落实机制。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全局的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由县局政务公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责任部门分头负责制,明确各相关责任部门的职责,定期组织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局绩效考核,制定了《贺兰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以考核促公开,并且定期对各部门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使得政务公开工作在质的方面有了提升。 

  4.建立长效的业务培训机制。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理论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县局召开了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并不定期组织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参加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信息员对信息的搜集、处理能力。今年以来,共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3次,组织培训3次。 

  (二)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大力推进“五公开”。 

  1.梳理汇总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依据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告服务事项清单,我局对户籍管理的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在梳理细化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形成了贺兰县公安局试点领域(户籍管理)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2.编制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根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对照“五公开”要求,逐项逐环节梳理,明确了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渠道等要素,编制了贺兰县公安局试点领域(户籍管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3.抓科技创新,统筹建好用好各类政务公开平台。今年以来,我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断丰富灵活多样的传媒载体,探索行之有效的公开方式,提高公开效能和办事效率。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在政府门户网站专门设置户籍管理栏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户籍管理办事程序、法定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以及其他相关内容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全面公开。截止目前,公开户籍管理相关信息共计154条,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二是建立完成贺兰县公安局政府信息查阅点,健全查阅点工作机制及功能,使群众不受文化、地域等条例限制,及时、方便、充分地获取各类政务信息。三是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报纸刊物、“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和平台的作用,最大限度地让群众知晓户籍管理信息。截止目前,我局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公开宣传户籍管理信息2条,公示栏公开信息7条,共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000余人次,接受电话咨询210余次。 

  4.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程。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登记等制度,加大对发布信息内容的审核,严把公开内容、项目、时效关,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等现象的发生。 

  (三)积极打造特色和亮点,创新公安特色品牌。 

  1.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细化明确不予公开的范围,对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更新。 

  2.建立“警情通报”制度。依托警务工作平台,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管控作用,定期开展警情研判,对辖区发案趋势、规律特点进行分析,形成警情通报,通过互联网、社区宣传栏、微信群推送至企业、群众,推动社会治安防范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3.建立“政府开放日”制度。为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政府开放日”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按照计划要求,上半年我局共组织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4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4.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为不断满足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贺兰县公安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区厅“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同步开通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实现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公安部“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服务事项全面公开,网上审批、网上办事依法规范高效,实现自治区政府提出的80%的服务事项“不见面、马上办”。 

  二、存在的不足 

  今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上级部门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主动公开意识薄弱。部分警种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 

  (二)部门文件公开率低。文件公开属性划分不够细致,公文主动公开比例不高。 

  (三)政务公开宣传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没有充分利用新闻报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不断扩大宣传政务公开试点化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和巩固公开工作成果,将各项工作做到让人民满意,让自己放心。 

  (一)着力提高认识。要切实加强各警种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常态化的位置,作为本单位依法履职的主要内容来抓 

  (二)加大公文公开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公文公开属性,严格起草单位拟不公开公文的审核把关,加大公文公开力度,不断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新闻报刊、“两微一端”等平台扩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丰富公开形式,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深化政务公开、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的目标。 

 

贺兰县公安局        

2018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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