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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公安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索引号 640122-114/2018-02595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8-01-24
发布机构 贺兰县公安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总结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关 键 词
  2017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坚持围绕大局、转变职能,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一)建立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贺兰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贺兰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贺兰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银川市公安机关政务(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县委常委、公安局长白建斌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尤进祥为副组长,县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整体部署和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由法制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指挥中心主任、治安大队副队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分工协作、协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二)建立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组织管理、办事程序、工作要点等各个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升。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年度方案》、《责任分解表》,建立健全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三)建立有力的保障落实机制。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由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责任部门分头负责制,明确各相关责任部门的职责,要求其负责组织提供所分工栏目要求的相关信息搜集、审核,承担相应的内容维护,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各单位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由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创新公开渠道,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1、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对外公开。2017年,贺兰县公安局及时、定期向县委上报各类信息,主动和区市县媒体联系,传送有报道价值的新闻线索,确保新闻宣传的时效性。今年以来共有新闻宣传稿件279篇,其中报纸新闻稿件101篇,电视新闻178篇,走进宁夏交通广播直播间2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对外信息发布渠道,在互联网上公布贺兰县公安局的基本情况、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工作信息及政务公开内容。2017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宣传公安机关各类警务工作动态共计54条;公开公安行政许可的职责权限、办理事项、依据、程序、期限,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今年以来,通过自治区政务公开平台公开行政许可事项868条,公开公安行政处罚结果共计86条;通过各类问政平台受理上级公安机关转办信件共计35件,受理贺兰县委办、智慧银川12345政府督办转办的群众投诉、举报以及意见建议521件。 

  公开本级部门预算信息。一是全县公安机关协警员基本经费850.75万元;二是县本级保障的专项业务经费373.6万元,其中:智能图控监控系统设备款、传输费及维护费100万元,基本办案费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费273.6万元;三是全县道路交通信号灯及道路施划标识标线等设备安装费680万元;四是禁毒工作经费260万元。 

  3、通过宣传活动公开信息。在窗口单位以公开栏、宣传橱窗、明白卡、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有关收费标准以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文本等,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加大“110宣传日”、“119宣传日”、“法制宣传日”“警营开放日”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力度,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经常性的与乡镇、街道联合开展宣传活动,在乡镇、街道等人口密集场所通过拉横幅、摆展台、发传单等形式宣传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户籍改革、车驾管服务等群众关切的问题,今年以来接待咨询群众2060余人,发放宣传册11500余份,各种防骗案件专用宣传彩页13500余份,深入学校30余次,举办普法讲座20场次,播放事故光碟21次,展板展出48场次,受教育群众达到27000余人次。交警大队利用“双微”推广交通安全常识600次,发送短信提示34条,开展微直播9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进一步密切了警民联系,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公安改革的红利。 

  4、通过网络平台主动公开信息。近年来,公安微博、微信作用日益显著。县局新浪官方微博“@平安贺兰”和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平安贺兰”运行以来,始终坚持正面报道,及时主动公布公安机关重大活动和专项行动,积极引导网络舆情,及时为群众解疑答惑受到越来越多网友的关注,有效扩大了信息公开的知晓面。目前,微博“平安贺兰”粉丝(听众)数量达到37480人,微信公众平台“平安贺兰”粉丝(听众)数量达到2000余人。今年以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类警务信息共计53条,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各类警务动态、便民利民信息共计1099条,提高了广大群众参与公安工作的积极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打造警务工作公开平台,最大程度提升群众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参与程度。 

  以“政务+警务+服务”模式提升群众满意度。贺兰县公安局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违法处理大厅、各派出所户籍室等服务窗口便利条件,提供办理各种行政事务的办事指南、工作流程、申请表格等资料方便群众查询。同时,金贵派出所、常信派出所开展户籍业务微创新活动,通过创立微信公众号,将网络和户籍业务办理相结合,为辖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户籍业务咨询、预约服务,极大地提升了服务水平,得到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紧密结合全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化工作公开信息 

  按照《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兰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政办发[2017]171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贺兰县公安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了《贺兰县公安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梳理汇总了《贺兰县公安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专门设置的户籍管理栏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户籍管理办事程序、法定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以及其他相关内容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全面公开,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不断推动公安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公众形象和社会凝聚力 

  五、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建立健全舆情回应机制,对群众关注的重大舆情及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通过“平安贺兰”微博、微信及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发布权威、准确信息,回应群众关切,澄清事实。2017年共发布情况(案情)2条(次)。 

  六、政务(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中需要改进的情况及2018年工作思路 

  2017年,贺兰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清醒的认识到,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信息公开的氛围不够浓厚;信息公开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向公众公开的信息数量依然相对偏少;对于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机制还不健全,需要进一步完善,同时需要加强此类问题办理的培训工作。 

  2018年,贺兰县公安局将继续按照《条例》和县政府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的突破。 

  (一)深入推进主动公开。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浓厚的警务公开氛围,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拓展创新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紧盯群众需求,紧跟先进技术,进一步做优做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充分借助社会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治宣传和公安工作介绍力度,密切警民关系,主动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关注群众需求,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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