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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公安局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普法大宣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公办〔2020〕209号 发布日期 2020-09-1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公安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公安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中心、室、队、所:

现将《贺兰县公安局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普法大宣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贺兰县公安局        

2020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公安局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普法大宣讲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高潮,根据中共贺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普法大宣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宣讲主题

服务大局普法行

二、宣讲时间

2020年9月至10月

三、宣讲内容

(一)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责任单位:各中心、室、队、所

(二)围绕民法典的颁布,大力宣讲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民法典的新内容、新概念,努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民法典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各中心、室、队、所

(三)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大力宣讲宪法、民法典、文明出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营造人人争做文明人的良好创城氛围。

责任单位:治安大队、交巡警大队

(四)围绕“三个专项行动”,大力宣讲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民警依法履职能力。

责任单位:各执法办案单位

(五)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大力宣传扫黑除恶、反电信诈骗、安全生产、网络安全、交通管理、治安管理、禁毒、消防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各执法办案单位

四、宣讲方式

借助“报网端微屏”等媒介,充分利用公安法治文化阵地,围绕社会热点事件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和法治讲座、以案释法等,增进社会各界对普法工作的了解、支持和参与,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

五、宣讲对象

机关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军人军属,村居群众,执法管理服务对象。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普法大宣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合理安排力量,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开展,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工作实效。各部门要聚焦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新要求,以公安中心工作为重点,在日常开展普法大宣讲活动的同时,加大对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守法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坚持统筹推进,突出基层治理。各部门要坚持把普法大宣讲与依法行政、基层治理现代化、常态化疫情防控紧密结合,坚持与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与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相结合,做到群众需要什么就宣讲什么,使普法大宣讲活动更接地气,为助推法治贺兰提供坚实保障。

(四)加强活动宣传,及时报送信息。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站、电视电台、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积极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认真挖掘普法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于10月1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县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大宣讲活动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并纳入全局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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