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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 扎实推动民法典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贺公办〔2020〕210号 发布日期 2020-09-1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贺兰县公安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效力状态 有效
责任部门 贺兰县公安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中心、室、队、所:

现将《贺兰县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 扎实推动民法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贺兰县公安局        

2020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 扎实推动民法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根据中共贺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 扎实推动民法典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摆在全面依法治县的突出位置,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依法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开创法治贺兰建设新局面。

工作目标

将民法典实施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推动法治公安建设的重要抓手,从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等环节积极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确保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公安机关落地落实。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意义。

1.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在全党全国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专程来宁夏视察工作,充分体现了对宁夏人民的关心厚爱,对宁夏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工作结束时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扎实推动民法典,从战略与全局的高度,精辟阐释了关乎法治建设的方向性、根本性问题,对宁夏法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根部遵循和行动指南。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于扎实推动民法典实施、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加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体民警、辅警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工作的总体要求、时代重任和部署的重点任务上来,统一到区市县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公安机关面临的新要求新任务上来,切实担负起坚决捍卫政治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切实保障人民安宁的职责使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牵头部门:政工监督室

责任部门:各中心、室、队、所

2.充分认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各部门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运用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在全体民警、辅警中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让民法典走到身边、走进心里,引导广大职工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努力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习惯,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作出积极贡献。

牵头部门:法制大队

责任部门:各中心、室、队、所

(二)加强民法典相关制度体系建设。

3.开展民法典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及区市县统一部署要求,依照民法典配套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司法解释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做好涉及民法典内容的公安内部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及时清理、修改、废止与民法典规定不一致的内容,确保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做到应清必清、务求彻底。

牵头部门:法制大队

配合部门:各中心、室、队、所

4.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等工作。严格依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起草制定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民事主体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应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及时纠正与民法典相抵触的内容。要认真办理民事主体依据民法典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

牵头部门:指挥中心

配合部门:各室、队、所

(三)加强民法典有关执法工作

5.以推动民法典实施为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部门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法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要营造促进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牵头部门:法制大队

配合部门:各中心、室、队、所

6.将民法典学习准确运用于执法工作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切实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活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保障群众切身利益。要准确把握在贯彻实施民法典进程中承担的职责使命,不断提高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用法治力量引导人们向上向善,提高司法公信力。

牵头部门:法制大队

责任部门:各执法办案单位

(四)加强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

7、加强民法典学习培训民法典全面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与公安执法工作密切相关。各部门要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本领,不断提高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要深入学习解读,准确把握民法典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充分理解掌握其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为厘清民刑案件边界,依法正确处理好执法中遇到的相关问题打好基础。要将民法典纳入县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计划,将其作为全警实战大练兵法律学习的重点内容,通过律师释法、集中学习、编写案例、专题测试等方式,引导和督促民警认真学法、准确用法。

牵头部门:政工监督室、法制大队

配合部门:各中心、室、队、所

8.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教育要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作为“七五”普法验收重要内容和“十四五”时期普法重点工作,纳入“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营造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各部门要结合民法典“十进”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网络、进宗教场所、进家庭、进军营),同时借助“报网端微屏”等媒介,充分利用公安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要围绕社会热点事件和群众关心的民事法律热点问题,立足执法办案实践,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明晰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关系,确保宣传效果。

牵头部门:政工监督室、法制大队

责任部门:各中心、室、队、所

组织保障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迅速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高潮,切实抓好学习培训,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刻理解条文要义,精准把握民法典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二)加强学习宣传。各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原则,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当前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贯穿于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于每月8日前向法制大队及时报送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中的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11月2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县局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县考核内容,对未按照要求报送或报送质量不高的单位,将扣除相应绩效考核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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