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公安局德胜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升级改造项目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贺兰县公安局德胜工业园区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复〔2024〕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为2024年公安部门预算中调剂资金,招标人为贺兰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博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德胜派出所新楼建筑面积建筑面积977.79m,共4层,负一楼为办案区,一楼为服务群众和业务办理用房(含接报警大厅、综合指挥室、案管室、调解室、备勤室、枪库),二楼、三楼为综合指挥、社区警务、执法办案、警用装备等业务用房。
2.2 建设地点:贺兰县公安局德胜工业园区派出所东侧亘元财富汇一期50号商业楼。
2.3 建设期限:82个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必须是在网上能查询的该企业的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网查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投标人出具的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承诺书为准,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签章),并提供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024年 01 月 01 日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保证明(人社局官网查询打印件或人社局盖章复印件,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外地企业须配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由招标人统一查询);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的单位,请于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23日,工作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将3.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发送邮件至nxbfxmgl@163.com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08月06日上午09时00分。
地点: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信息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贺兰县公安局
地 址:银川市贺兰县光明西路7号
邮 编:750200
联 系 电 话:0951-8080277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博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科技园兴水路1号绿地21商城A区11号楼2号商业房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吕彩燕
电 话:19995392214
贺兰县公安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