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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五项举措”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2-05-05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切实加强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涉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贺兰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 “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师生出行安全。

安全管理,落实隐患排查

大队加强与教育、学校、辖区政府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排查整改校园周边特别是门口道路安全隐患的基础上,滚动摸排、及时整改禁令标志、警告标志、交通标线、信号灯、人行横道、隔离栏、防撞设施等设施不完善、不规范问题。结合实际优化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组织,根据学校周边道路状况、交通流量以及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等因素,统筹优化校园出入口设置和周边道路交通组织。

内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

大队积极与辖区教育部门协调,督促各学校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校车和驾驶人的教育管理,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情况进行查验,坚决杜绝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同时,对校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安全教育,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切实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本着对学生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不开“带病车”,不驾超员车,随时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严查严纠,落实路面管控

大队采取重点路段线上巡,重点时段点上查,重点车辆面上控的勤务模式,建立点、线、面立体式管控体系。充分依托护校岗,在学校周边大力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针对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组织警力不定期开展校车集中整治行动,严查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

安全检查,落实源头管理

大队对辖区所有校车驾驶人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审核驾驶员的驾驶资质,发现有驾驶证未年检、准驾型号与驾驶车辆不符、三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等问题的。同时,在路面执勤时,对查获到校车驾驶人超员、逆行等严重违法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彻底打消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侥幸心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教育引导,落实校园宣传

为提高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大队与辖区学校负责人协调联系,定期在班级QQ群、微信群或家长群对家长开展交通安全提示。组织民警深入各中小学校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上交通安全课、播放安全事故警示片等形式对中小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家长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等非法运营车辆和超员车辆上下学,巩固提升学生、家长、教师、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守法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全民参与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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