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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公安刑侦大队为群众挽回损失7000余元

发布时间:2021-08-18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8月15日,贺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案人员快速反应、多方沟通、有效止损,及时为群众追回损失7000余元,这也是贺兰县公安局强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的直接体现。

8月15日下午15时许,刑侦大队接到受害人洪某报警称,其儿子玩手机游戏时被骗子以领取游戏皮肤为由骗取7000余元,请求民警处理。办案人员经询问得知,洪某的儿子在QQ群里添加了一陌生好友,对方诱导其用手机在某交易平台购买了20克微黄金之后唆使其将微黄金以红包形式发在一个微信群里,洪某的儿子将其中4克微黄金发出红包,其余微黄金仍在个人账户内。

刑侦大队办案人员立即联系该交易平台客服,亮明身份并说明原因,请求平台取消未成年人误操的交易。经过沟通协商,该平台同意取消,并退还洪某个人账户内的6000余元购微黄金款。大部分款项追回来后办案人员没有止步,继续追踪微信群里发出的4克微黄金,经过不懈努力,成功将价值1000余元的微黄金追回,至此,受害人被支付的7000余元全部被追回,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挽回了经济损失,让群众再次切实感受到我局“我为群众办实事”诚意与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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