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习岗镇申请2021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立项的函》(习政函〔2021〕27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102-640122-13-01-282375
二、项目建设地点
贺兰县习岗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1.桃林村公共设施工程:对桃林村公共设施进行制作安装维修。
2.黎明村3社道路硬化工程:黎明村3社硬化4米宽道路1条长942.3米,3米宽道路1条长600米,部分安装护栏。
3.新胜村6社、7社道路硬化工程:新胜村6社硬化3米宽道路1条长661.3米。7社硬化3.5米宽道路一条长555.14米、宽3.5米。
4.和平村9社道路硬化工程:对和平村9社宽4.0米,长1280米主干道路进行拆除,新建宽4.5米、长1280米道路1条,并进行道路硬化。
四、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1年3月至2021年5月。
五、项目总投资
该项目概算投资为2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及区级专项资金。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资金投入。
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四制”要求组织实施。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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