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信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批准常信乡2020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立项的函》(常政函〔2020〕41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020-640122-01-01-002469。
二、项目建设地点
贺兰县常信乡新民村、新华村、丁北村、桂文村、团结村、张亮村、四十里店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1.新民村:巷道墙体整治3027㎡,勒脚贴砖1493m,
安装路灯15盏,新砌围墙33m,新铺面包砖102㎡。
2.新华村:道路硬化220m,砂砾路7320㎡,变压器等电力配套设施;渠道U80、U50渠拓宽至U120渠和U100渠,长2961m;新建12处板涵。
3.丁北村:巷道破除路面125m,排水管113m,安装雨水
口36个,新砌围墙200m。
4.桂文村:新砌围墙586m,沟道整治。
5.团结村:道路硬化483.7m,破除路面894㎡。
6.张亮村:砌护U50、U60开口渠道1590m,拆除渠道1421m;建设深度70m的井两眼,并配套基础设施及电力设施。砂砾路2000m。
7.四十里店村:硬化道路230m*4m,770m*3.5m。
四、项目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0年4月至2020年10月。
五、项目总投资
该项目概算投资为38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自治区资金。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资金投入。
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四制”要求组织实施。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的不得开工建设,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