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南梁台子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南梁台子隆源村污水管道及污水处理站项目立项的请示》(南管发〔2019〕16号)收悉,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南梁台子隆源村。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是污水处理站:建设占地污水处理站1.6亩(含进场道路面积)。二是污水管道:在隆源村“十一五”移民庄点巷道下新铺设主污水管道、检查井,串联“十二五”庄点现状污水管道,统一接入污水处理站;将“十二五”移民庄点新建出户管、检查井,将农户院内厨房、卫生间污水接至现状污水主管内,同时,改造“十二五”庄点现状污水主管,增加化粪池。
四、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19年3月至2019年4月底。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为883.62万元,其中污水处理站277.51万元,污水管道投资497.31万元,其他费用61.69万元,预备费用41.84万元,铺地流动资金5万元。资金来源为扶贫专项资金。
同意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招标。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增加资金投入。
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四制”要求组织实施。
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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