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贺财发[2016]152号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报送的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悉。依据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2015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26819689.62元,本年收入126064847.49元,本年支出126362926.42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521610.69元。
二、核定你单位2015年项目收入145398720.78元,支出119210500.46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6188220.32 元。
三、核定你单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2027775.06元,本年收入121575623.45 元,本年支出124543826.45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059572.06元。
四、核定你单位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3427000元,本年支出363,00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64,000.00元。
五、核定你单位2015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六、核定你单位资产合计年末数32150091.64元,负债合计年末数4296820.54元,净资产合计年末数27853271.1元。
七、核定你单位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598.28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9990.28元,公务接待费49608元。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项目收入支出批复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批复
6、资产负债决算批复表
7、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批复表
2016年8月5日
发改局2015年人员编制、岗位职责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2015年1月,按照《贺兰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规定》(贺政办发[2015]8号)文件精神,我局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 名,其中,领导职数一正四副,单位内设综合管理岗位、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岗位、项目审批岗位、产业发展管理岗位等10个岗位,下设物价所、粮食局、节能监察中心等3个二级部门。
(二)单位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衔接、平衡、优化各主要行业和产业的发展规划;承担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定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统筹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和建设资金;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做好招投标管理,加强物价监管;加强粮食管理及监测工作;招商引资及向上争取资金等职责。
二、人员编制情况
截止2015年10月,我局实有编制数31个,其中:发改局行政编20个,事业编2个;物价所行政编4个;节能监察中心事业编5个。财政统发工资实有人数24人。其中:财政统发工资行政人员20人,财政统发工资事业人员4人,政府聘用人员1人;我局共有财政统发工资退休人员73人;财政统发工资遗属人员15人。
三、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万元,相比2014年减少1.2万元。本单位公务用车6辆。本单位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及财政部门相关要求,尽量减少公务用车次数,合并出车,压缩公务用车费用。
2015年因公出国费用为0元。
2015年公务接待费用为4.96万元,相比2014年增加0.09万元。增加费用原因:由于发改局承接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及向上争取资金职责,所需公务接待量较大;2013年以前未控制三公经费,发改局招待费欠款较多,需逐年进行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