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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2月26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26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园区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4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8060333(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审批服务中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银川伊品香油脂有限公司食用油生产加工项目

贺兰县良繁场贺兰县兆丰生态渔业有限公司院内

银川伊品香油脂有限公司

宁夏鸿旭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银川伊品香油脂有限公司食用油生产加工项目位于贺兰县良繁场贺兰县兆丰生态渔业有限公司院内,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534.16㎡,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年产胡麻油1000吨,年分装1000吨大豆油、1000吨菜籽油、1000吨棉籽油。本项目总投资为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0.85%,主要用于噪声治理措施及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劳动定员为5人,年生产天数为240天,实行8小时工作制。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2、(1)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满足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大气环境影响分析:营运期废气主要是胡麻籽烘炒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气味随距离增加而衰减,通过安装换气扇,增加通风次数,在下风向基本无异味,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影响的主要噪声源是生产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经过在经过减振、隔声等措施,同时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厂区内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再经自然衰减后,本项目厂界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办公区设置垃圾箱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固废主要为杂质,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和规定分类、分区设置。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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