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县城  ★国家卫生城市  ★国家园林县城  ★西部百强县

关于2021年2月26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26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园区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226日至202134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8060333(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审批服务中心)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 2500 台配电箱箱体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

宁夏俊丰电气有限公司

宁夏锦润万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租赁位于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兴业巷 20 号的宁夏世森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600 平方米闲置厂房,购置等离子切割机、剪板机、折弯机、冲床、台钻、电焊机、静电喷塑机、烤箱等设备,形成年产配电箱箱体 2500 台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为 320 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 64.5 万元,占总投资的20.2%,主要用于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治理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2、⑴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喷塑工序产生的喷塑粉尘;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本项目焊接烟尘由 1 台移动焊烟净化机(收集率为不低于 90%,净化效率不低于95%)处理后排放,喷塑过程产生的喷塑粉尘由集气装置(集气效率约为 90%,风机风量为 2000m3/h)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约为 99.5%)处理后通过 1 根 15 高排气筒(P1)排放,固化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由集气装置(集气效率约为 90%,风机风量为 2000m3/h)收集后通过 UV 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约为 90%)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P1)排放,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综上,本项目运营后,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后废气均可达标排放,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⑵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 A 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⑶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等离子切割机、剪板机、折弯机、冲床、台钻、电焊机、静电喷塑机等设备。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基础加装减振垫,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 2 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⑷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中: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焊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喷塑工序;废 UV 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妥善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