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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1月17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1-17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园区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17日至2020年1月22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1-8060333(宁夏贺兰工业园区审批服务中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祥旭能源油气销售有限公司LNG/L-CNG油气合建站

宁夏贺兰县工业区暖泉片区

宁夏祥旭能源油气销售有限公司

宁夏鸿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贺兰县工业园区暖泉片区,项目

占地面积 8055㎡,总建筑面积 4394㎡,项目主要建设加油加气罩棚、 工艺装置区及其他服务设施;工艺装置区主要建设储气区、油罐区,并预留有计量装置

等工艺设备的安装位置;其他服务设施主要为站房,站房内设便利店、控制室、配电室、办公室等。总投资为 2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7.5 万元, 占总投资的 9.4%。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2、项目运营过程中采用储气瓶储气,保持设备恒温,减少烃类物质的排放;对 LNG 放空装置以及 CNG 压缩机安装了尾气回收罐;油罐车卸油、储存、加油过程设置油气回收装置。项目站址开阔,空气流动良好,未能回收的部分非甲烷总烃排放量小,很快大气中扩散。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轻微。3、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职工、顾客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 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暖泉污水处理厂处理;洗车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房水。4、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泵、压缩机以及机动汽车进出加油加气站时产生的交通噪声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时基础加装减振垫,营运期间维持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转达到消声、隔声、减震效果,机动车辆进出所产生的噪声,在车辆的入口处设置禁鸣标志、安装减速带,使区域内交通噪声降到最低。经治理后项目厂界外 1m 处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3 类标准,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后,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5、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就近的垃圾中转站;废机油、油渣以及废抹布在危险废物暂存间集中收集储存,最终收集后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

全处置。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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