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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贺兰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严格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扣《贺兰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切实加强政府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力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落实工作要点,圆满完成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贺兰县财政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栏等公开政府信息889条。一是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43条。其中,预决算公开栏目公开信息12条;财政资金栏目公开信息65条;部门动态栏目公开信息10条;减税降费栏目公开信息28条。其他栏目公开信息28条。二是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668条。其中,政务官方微博(贺兰财政)发布及转发信息531条,微信公众号(贺兰财政)主动发布信息137条。三是通过本单位公示栏公开信息、文件共7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贺兰县财政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共收到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要求受理办结。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坚持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加大对局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信息发布的审核、监管力度,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和“谁发布、谁审查”的原则,严格执行业务股室自审、业务股室分管领导审查、局分管信息公开的领导审批的工作程序,做到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发布。二是加强政策解读。贯彻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的“三同步”工作要求,让群众充分理解政策。针对预算报告等群众关注度高的文件,加强数字化、图标化解读,让群众更直观掌握报告内容。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政府网站财政信息日常监测。完善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及时发现发布信息存在问题并限时整改,全面提升政府网站财政信息管理服务水平。二是根据年度重点工作要求调整完善目录,加大预决算、专项资金、财政收支等专栏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建设,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热点信息,回答公众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围绕“深化政民互动 打造阳光金融”“增强金融安全意识 守护幸福美好生活”“坚守责任担当  筑牢安全防线”等主题进行座谈交流,对相关工作做了详细汇报,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各类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定期自查公开不及时、公开不到位、公开中弄虚作假和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严肃追责,严格管理。按照“五公开”要求,安排专人具体收集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机构人事、政策法规、工作动态、依法行政方面内容,切实推进政务信息依法、及时、全面、规范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2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财政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范和监督保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二是主动公开信息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三是财政业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习惯沿用老方法、走老路子,缺乏内容和形式的创新。

(二)改进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压实主体责任,优化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全局干部政务公开培训学习,提高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加强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单位的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结合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本局政务公开顶层设计,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及成效。二是根据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不断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加强财政信息发布。同时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严格程序规范,着力增强政策解读与回应能力。三是按上级要求积极主动及时完成信息公开统计、公开信息网络上传、信息公开各项检查工作。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统计、归类、存档工作、信息公开规范化工作,避免出现错报、乱报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贺兰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一是推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内容和格式要求,定期对县本级财政局预决算信息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进行自查,并指导各预算单位规范化、标准化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今年以来,在预决算公开栏目公开12条信息。二是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公开,今年以来,公示了《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发布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的通知》等3个文件。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今年以来,解读了《贺兰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贺兰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暂行)》等4个文件。

(二)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等情况。2023年,贺兰县财政局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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