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做好惠民生、保重点、强管理、优绩效、防风险、促改革等各项工作,财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资金监管精准高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工作落实情况及成效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8314万元,同比增长1.0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3604万元,同比下降0.73%;非税收入完成24710万元,同比增长5.0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0448万元,同比增长0.84%,顺利完成了“时间过半,任务超半”目标任务。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挖潜增收稳财源。一是多位一体强征管。加强与税务、自然资源、住建、水务等部门协作联动,全面摸清税源家底,对重点行业、重大企业、重要税种、新增税源实行动态监控,统筹协调抓好综合治税,按月按季调度,夯实税收征管基础,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入库,挖掘税收潜力,稳住收入总量。二是精准施策争资金。紧盯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和部门专项资金等政策支持重点,周密谋划部署,找准切入点突破口,积极策划包装,迅速跟进对接,加大中央及自治区转移支付、一般债券等资金争取力度,增加县级可用财力。今年以来,全县各部门争取到位农业产业发展、城乡困难群众救助等资金共16.20亿元,同比增长23.95%。三是多措并举盘资产。聚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及国有企业低效无效资产盘活工作任务,排查梳理,优化措施,充分挖掘存量资产价值,明珠花园、祥和家苑、亲水嘉苑等闲置房屋得到有效盘活,增加国有资产收益1113万元。
2.坚持统筹兼顾保重点。一是坚决兜牢民生底线。强化“三保”责任担当,严把保障标准和“三保”支出规模,坚决不留缺口,“三保”支出132557万元,同比增长36%,切实筑牢夯实“三保”基础。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投入资金15853万元,用于兑现各类惠农补贴、乡村振兴示范点创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15861万元,支持兴庆区与贺兰县交界区域积水点改造、城市排水防涝体系、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等项目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城乡一体化水平。二是全力支持产业发展。突出对“六新”产业精准发力,投入资金7434万元,支持北瓷氮化铝封装陶瓷材料扩产等项目落地。兑现企业扶持和产业引导资金4703万元,兑现科技创新资金972.79万元,为企业发展赋能加力。聚焦对“六特”产业赋能增效,投入资金21751万元,支持预制菜、适水产业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力促农民增收致富。围绕对“六优”产业提档升级,投入资金92万元,落实消费券、购车购房补贴等奖补政策,支持促消费活动,促进消费市场稳步回暖;投入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59万元,支持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化旅游长廊贺兰段基础设施提升、星光村黄河泥制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等旅游项目建设,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
3.强化防范风险保安全。一是严防资金监管风险。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违规处置国有资产和投资损失专项治理、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督促整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沿用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与土地确权面积略有出入等方面问题5个;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制定印发《贺兰县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与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部门监督协调贯通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等领域的监督;积极开展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专项检查、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问题等3类财经重点问题监督检查等工作,强化问题整改,及时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水平。二是严防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要求,紧扣“法定债务、隐性债务、融资平台债务、政府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四种类型,按照“一债一策、一企一策”要求,对照化债目标、措施、时限,通过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用好用活政策性化债资源,争取结存债务限额资金、盘活资产资源、完善收支两条线等措施,化解政府债务3.13亿元。三是严防金融安全风险。加强与公安、人行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扫楼清街”“伪持牌”“伪金交”等专项整治,防范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领域健康稳定发展。
4.推进财政改革促发展。一是开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制定印发《贺兰县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深入推进优化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机制、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二是加强农村综合改革项目管理。制定印发《贺兰县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项目规划、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管护、资金兑付以及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环节的管理行为,促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和农村公益事业健康发展。三是完善项目评审机制。牢固树立“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评审理念,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不断优化结算审核咨询费用管理,将项目结算审核审减率10%以上的咨询服务费纳入本级部门预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同时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不断提高项目评审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上半年完成评审项目178个,审减资金1696万元。四是强化预算安排绩效管理。深入推进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组织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人才专项资金、科技项目资金等进行重点绩效评价,把预算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
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受经济下行、房地产市场低迷和主导产业发展较慢等因素影响,财政增收动力不足,保持中高速增长压力巨大。二是基本支出增长较快,加之化解隐性债务、贷款还本付息、清偿拖欠工程款等相关资金数额较大,支出保障任务重,财政收支矛盾十分尖锐。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多,暂付款居高不下,加之涉诉涉法及信访问题化解难度大,资金需求多,临时性支出大量增加干扰了预算的正常执行,影响了财政平稳有序运行。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着力拓财源、抓增收,稳住财政收入大盘。一是紧盯年度目标,发挥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作用,按月及时分配和下达收入任务,压实执收部门责任,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创新思路,精准施策,采取闲置资产资源盘活、水权交易等有效措施,补齐非税收入短板,实现财政收入增长目标。二是结合招商引资工作,发挥部门协调联动作用,积极消化存量、增加土地供给,千方百计增加土地出让收入。三是聚焦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导向,对标年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谋划部署,积极协调对接,打好争资金的“主动仗”,继续争取专项债券、一般债券、国债等资金,切实增加县级可用财力。
(二)聚焦惠民生、优产业,夯实财政保障基础。一是积极应对财政支出的严峻形势,精准测算民生领域、部门运转、人员工资等方面资金需求,优先安排“三保”支出,兜牢“三保”底线。二是统筹国债、政府债券、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示范县创建,严格专项资金督导和监察执行力度,加快政府债券资金和国债资金支付,以有效投资带动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围绕“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布局和县委确定的“2226”现代产业体系,加大金融政策、各类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北瓷氮化铝封装陶瓷材料扩产等项目建设,促进新材料、预制菜和适水等产业发展,增强经济活力。四是优化安全生产和环保资金使用结构和方式,加大对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交通安全、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经费保障,管好用好安全生产和环保资金,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工作提质增效。
(三)加强防风险、严监管,提升财政管理能力。一是始终坚持“严”和“紧”的主基调不放松,坚决落实中央和区市有关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总量控制,严肃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预算追加审批,切实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做好全口径债务系统监测,坚决遏制隐性债务新增,筹措资金有序落实年度化债计划。密切关注收支紧平衡下资金支付风险,把库款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库款管理调度,坚决守住风险底线。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加强财会监督有关要求,针对财经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预算执行、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政府采购、金融企业等事项的财会监督,构建起资金使用安全合理、行业发展健康规范的良好环境。四是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扎实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持续整治金融市场乱象,推进金融放贷专项整治、伪金交所排查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四)持续促改革、谋发展,健全财政制度体系。一是持续财税体制改革,健全政府过日子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等,优化财政资金管理和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不断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切实优化税制结构。二是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加强预算单位实有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平台应用,提高资金运行效率。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落实意向公开、计划填报、组织实施及资金支付等政府采购流程,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四是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引导县属国企持续优化经营策略,明确功能定位,通过集团化管理、市场化运作,聚焦主责主业降本挖潜增效。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董监高”运行、企业考核评价、员工薪酬分配等方面制度,推进国有企业规范高效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