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2015年共入库3个项目,总投资16亿元,其中宁夏生态纺织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投资1.63亿元,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区新建道路及给排水项目6.37亿元,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及纺织研发中心项目,总投资8亿元。以上三个项目于2016年5月审核通过,2017年2月最后一次更新信息。宁夏生态纺织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和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区新建道路及给排水于2016年9月获得自治区确定第一批示范项目,截至目前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显示待审核项目0个,审核通过项目3个,入库已发布项目3个,已退库项目0个。
一、PPP项目基本情况
1. 宁夏生态纺织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采取BOT模式,总投资1.63亿元,总建设规模为日污水处能力10万吨,总占地面积为150亩,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建设总投资11200万元,合同期限30年,主要处理纺织园区的工业污水以及贺兰县的城市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后,出水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目前,一期项目已经完工,项目已开始正常运营。
2. 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区新建道路及给排水项目
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区新建道路及给排水项目,采用BOT模式,总投资6.37亿元,新建疏港路、吉祥北路、河东路、河西路等八条道路及给排水项目,目前项目已竣工投入使用。
3.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及纺织研发中心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8亿元,新建5栋制衣车间(4层,层高4.5米),结构形式为钢混结构,1栋综合楼(5层,层高4.5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4.6万平方米,投资估算4.5亿元.生态纺织研发中心,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计划新建1栋(13层,层高4.5米),投资估算3.5亿元。项目中标单位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中小企业孵化园项目1-5号厂房主体工程已完成。该项目未通过自治区财政厅PPP项目专家评审,最后确定为BT项目,我局已于2017年6月21日向自治区财政厅金融处申请退库。
二、存在的问题
1.我县较早实施PPP项目不够规范。在项目前期没有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在出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PPP项目合同指南》等文件后,我县积极组织补充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所以项目执行整个过程有部分不完善,导致项目库综合信息平台无法进行更新,以致于项目实际进度和综合信息平台更新进度不匹配。
2.未能及时将不符合PPP模式的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及纺织研发中心项目清退出库。
3.我局未成立独立PPP项目管理机构,目前业务并在项目办,由于受人员管理PPP项目素质和水平限制,在加强PPP项目管理日常工作中相对弱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PPP项目机构建设。2018年单独设置股科室,配备2名专业人员管理我县PPP项目,并在贺兰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PPP项目专栏,高效规范推进PPP模式。
2.加强项目管理,规范项目落地。所有项目必须实行“三个强制”后才能实行PPP模式。一是项目识别时必须“强制”实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物有所值评价后才能入库。且项目必须要有一定的现金流、所有项目支出必须在财政支出10%的警戒线以内才能通过“二评”。二是《项目实施方案》必须“强制”实行财政、发改、法制、国土、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的“部门联审”。三是项目实施全过程必须“强制”实行项目信息公开。所有项目一旦确认实行PPP模式,必须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7〕1号)的要求,真实、全面、及时地在“县政府门户网站PPP专栏网站”上公开项目信息。
3.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的更新和管理。对已入库并通过审核的2个项目结合项目实际进度及时进行更新,对不符合和不适宜PPP模式的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园及纺织研发中心项目及时清理出库。
4.加强PPP项目的监督检查。我局计划2018年3月委托PPP项目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我县已入库和实施的PPP项目从识别、准备、发布、采购、组织实施等重点环节进行全方位规范性监督检查。
四、加强PPP项目规范管理的相关建议
一是建议多举办PPP项目培训班,每年结合实际情况,给全省的PPP工作人员提供一个全面、科学、完整的培训,同时也可以为全省的同志们提供一个相互学习、借鉴的交流机会。二是制定PPP工作考核办法,对各市、县财政开展PPP工作进行考评、表彰,激励先进,鞭策落后。
贺兰县财政局
2018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