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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执行首府亮化电价减少财政开支

索引号 640122-157/2017-68320 文 号 发布日期 2017-12-21
发布机构 贺兰县城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市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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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路灯亮化一直为普通工业用电,每月路灯电费都在42万元以上,10月份路灯电费已达到51万元。近日,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真正的“为民、便民、利民”,贺兰县城管局公用所对日益增加的路灯电费献计献策,力争降低电费开支。 

贺兰县城管局领导积极与区、市亮化办和供电部门多方进行协调,对县城规划区域内所有道路、街巷的路灯亮化用电从2017年11月份执行首府亮化工程电价,将原来的路灯亮化电价由普通工业用电每度0.868元—1元电价,调整为首府亮化电价每度0.4936元,预计每年节省电费开支200万元以上。同时,为进一步服务群众,在节能环保的前提下,根据冬季气候气节变化,灵活调整路灯亮灯时间和熄灯时间,将县城内的路灯开放时间调整为18点到次日7点45分,路灯开放时间变长,关闭时间也越来越迟。 

执行首府亮化电价后,不仅减少了财政开支,而且提高了县城路灯照明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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