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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应急预警提示

索引号 11640122MB19786764/2025-00030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3-11
发布机构 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应急管理
关 键 词 预警提示

贺兰县气象台2025年3月10日16时10分发布大风蓝色、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预计10日夜间到11日白天,贺兰县全部街道和乡镇有5~6级偏北风,阵风8~10级,并伴有扬沙或沙尘暴天气(能见度0.5~2千米),请相关部门和广大群众注意预防。

防御指南:

一、各乡镇场、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风、防火、防沙准备和灾害统计工作。

二、气象局要跟踪做好此次大风沙尘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监测预警和服务工作,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

三、交通局、公安局等部门要积极应对大风沙尘天气的不利影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畅通。

四、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在建工程户外施工安全监管,及时提醒施工单位加强防风、防沙安全管理,特别是住建局、工业园区要提醒在建工地、园区企业做好高空户外作业防风、防沙工作,采取停止高空作业、动火作业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大风沙尘天气易引发高空坠物,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巡查、加固公共服务设施。

五、春季气温回升,且清明临近,踏青祭祀人员增多,人为火险隐患大,大风沙尘天气下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较高,各乡镇场、自然资源局、文旅局、民政局等单位要持续做好火险巡查巡护,加强火源管控,提倡文明祭祀,确保森林草原安全。

六、文旅局要加强旅游景区、文化旅游活动的安全监管,保障游客的生命安全。

七、教育体育局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大风、沙尘天气应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中小学学生安全。

八、电力、通信部门加强运营监管,加强对架空的电力和通信线路的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除故障,确保安全。

九、此次大风沙尘天气过程对设施农业影响较大,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要组织人员全面排查温棚等农业设施的安全隐患,做好防风和防沙工作,防范或减轻大风天气带来的安全隐患。

十、其他部门(单位)要根据气象部门预警提示,结合各自防灾救灾职责和部门预案,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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