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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冬春救助和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08/2020-00047 文 号 贺应急指办发〔2020〕12号 发布日期 2020-09-22
发布机构 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减灾救灾
关 键 词 冬春救助

2020年我县先后遭遇了低温冷冻、洪涝、风雹等多种灾害侵袭,给灾区群众当前和长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做好我县冬春救助和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确保受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冬春救助和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之一。做好冬春救助和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更是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的必然要求。各乡镇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把做好冬春救助和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做为当前应急救灾工作的重点任务组织好、开展好。要以习近平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基层了解受灾困难群众期盼和诉求,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把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做实做细,不断增强受灾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要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有关工作规程要求,提前部署安排,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细化方案,健全相关政策制度,完善具体救助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认真做好评估工作

各乡镇要加大受灾群众困难排查力度,组织好冬春救助需求的调查评估,准确掌握需救助人员数量、需救助时段、救助资金和物资需求数量等。随后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组、受灾农户家中,详细调查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规范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因灾倒损住房及恢复重建情况要单独填报)。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乡镇建立冬春需救助工作电子台账,汇总、调查和核查救助数据。并与有关部门会商,共同分析研判冬春期间灾害形势,研究确定冬春救助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科学开展冬春救助需求评估,客观反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受灾群众冬春救助需求。

三、明确标准,健全完善冬春救助程序

各乡镇场要严格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按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致贫返贫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重点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温暖过冬。

四、强化措施,确保群众有温暖安全住所。

各乡镇场要结合冬春救助排查摸底工作,全面开展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情况统计。对已完成重建任务的,要及时落实补助资金,加大部门协调力度,为完善重建住房的基础设施开通便利通道,加快群众入住进度,确保11月份前群众搬入新居。对因天气转冷等原因没有完成重建任务的,要制定工作计划,采取挂账销号的办法,确保在明年天气转暖时及时开工建设。同时要采取借住公房、邻居互助等形式,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确保群众冬天有温暖、安全住所。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支持,积极解决工作中尤其是恢复重建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落实责任,加大救灾资金投入

各乡镇场要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灾害救助主体责任和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保障本级救灾资金投入,按规定安排落实好本级冬春救助资金。资金分配上,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倾斜支持力度。县、乡镇、村要将《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上报,并确保资金申请报告与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数据一致,因灾倒损房屋数量要与全年系统上报数据—致。

六、跟踪问效,加强救灾资金管理使用

严格按照《宁夏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杜绝将冬春救助资金作为慰问金使用,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冬春救助资金原则上通过“一卡(折)通”,采用社会化方式发放;确需采取实物救助的,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和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组织采购。要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配合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等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冬春救助工作督促指导和绩效评估,按时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统计表》《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并持续跟进资金下拨发放进度。

《2020年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台账》(附件1)已报,各乡镇场根据近期降雨情况,查漏补缺,按现在日期再行上报。

请各乡镇场于2020年9月29日前将《2020年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台账》(附件1);《2020年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情况统计表》(附件2);《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需救助)》(附件3)和《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乡镇(街道)收支及结余情况表》(附件4)报贺兰县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和救灾物资保障室。

附件:1.2020年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台账

      2.2020年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情况统计表

      3.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需救助)

      4.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乡镇(街道)收支及结余情况表

贺兰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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