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街道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顺利过冬,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现将《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
贺兰县民政局
2018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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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640122-115/2018-93623 | 文 号 | 贺民发〔2018〕237号 | 发布日期 | 2018-11-22 |
发布机构 | 贺兰县民政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减灾救灾 |
所属"五公开" | 结果公开 | 关 键 词 | 寒冬送温暖 |
各乡镇场、街道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顺利过冬,确保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现将《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
贺兰县民政局
2018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