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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县“除隐患 保安全”专项行动发现问题隐患整改销号活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640122-108/2018-20447 文 号 贺安委办发〔2018〕48号 发布日期 2018-05-04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安监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安全生产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关 键 词 除隐患、保安全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第二次安委会会议精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动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和县安委办第一季度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和会议精神,从严从细抓实安全生产工作,对今年以来区、市、县督查检查中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销号工作,增强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矛盾和问题。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三非”,根治“三违”,杜绝“三超”,严惩并处、综合施策,全面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营造重视安全、关注安全、抓好安全的企业发展环境,严防因问题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不彻底引发事故。
  二、整改内容
  (一)全县各单位在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全县“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问题隐患。
  (二)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督查检查出的问题隐患。
  (三)各成员单位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
  三、整改原则
  (一)坚持“企业整改主体”原则。企业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各部门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认真梳理,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领导、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做到“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逐项整改销号,做到整改归档资料齐全、责任清晰,形成隐患闭环管理。
  (二)坚持“整改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场(街道办)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辖区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县安委办督查发现的问题,逐项梳理汇总,实行清单管理。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落实问题隐患整改督办责任,执行整改销号制度,做到整改归档、资料齐全、责任清晰、闭环管理。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监管责任,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实施清单管理,即查即改,逐个销号。对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人,列出整改时限,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改阶段( 即日起至5月11日)。各成员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及时督促企业按照整改时限完成整改。
  各企业要对区、市、县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列出清单,按照即查即改、立即整改的要求,逐项核实整改销号,做到隐患闭环管理。对没有整改的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五落实”。
  (二)整改落实阶段(5月11日至7月20日)。各成员单位和各企业分别按照各自职责,立说立行,对照企业问题隐患清单逐个企业逐个问题进行督查督办,监督整改,逐项销号。
  (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自治区安委办督查检查组将对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查检查情况将当面反馈政府,对整改落实在书面上、停留在口头上以及假整改、欺上瞒下等行为,坚决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组织领导,认清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看到问题隐患背后的真实原因。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的思想,在工作谋划部署上要实,针对性要强,要求要具体,措施要管用,可对照检查;工作实施上要实,行动要快,督导要紧,领导要上一线解决实际问题,坚决防止实际行动“悬空”“最后一公里”没到。对工作认真的要表扬奖励,对工作不认真的要批评问责。
  (二)明确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确保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监控、整改、防范等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场(街道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落实整改行动的主体责任,要统筹本地区安全生产整改销号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整改行动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切实落实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改行动。要强化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和事故预警防控,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防控制度,及时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及时督促整改,严防事故发生。
  (三)加强舆论引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单位网站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进展情况。对进展缓慢、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在电视台等主流媒体集中曝光,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和威慑力。
 
 
 贺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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