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贺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贺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贺政办发[2015]28号),安监局主要职责有9个方面:
(一)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区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制订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承担全县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场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三)负责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安全管理工作。
(四)负责审核、监督工矿企业(煤矿除外)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落实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检查工矿企业安全投入落实情况。
(五)承担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企业、非煤矿山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以及工矿企业作业场所(煤矿除外)职业卫生准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备案和职业卫生许可证审查备案及管理。
(六)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和作业场所(煤矿除外)职业卫生信息,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卫生事故,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八)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2年,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将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安全监管职责划给安监部门。
根据上述职责,贺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5个岗位,分别是综合管理岗、执法督查岗、危化监察岗、职业卫生监察岗、工贸矿业监察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贺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事业单位及二级预算单位。
附件:安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
贺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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