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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城市内涝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122-156/2021-00210 文 号 贺富街办发〔2021〕119号 发布日期 2021-08-19
发布机构 富兴街街道办事处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应急管理
关 键 词 城市内涝 应急预案

各办(中心)、各社区:

为做好县城内涝事件的防范与处理工作,使内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提高对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结合街道实际,制定《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城市内涝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城市内涝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

2.1 街道防涝指挥部

2.2 街道防涝指挥部办公室

2.3 街道防涝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4 专家组

3 预报预警

3.1 监测预报

3.2 分级标准

3.3 预警信息报告与发布

3.4 预警行动

4 应急响应与处置

4.1 信息报告

4.2 先期处置

4.3 应急响应

4.4 现场处置

4.5 响应扩大

4.6 社会动员

4.7 响应终止

5 应急保障

5.1 队伍保障

5.2 物资保障

5.3 通信保障

6 恢复重建

6.1 善后处置

6.2 总结评估

7 日常管理

7.1 宣传排查

7.2 预案演练

7.3 预案管理与更新

7.4 责任与奖励

8 附则

8.1 预案解释

8.2 以上、以下的含义

8.3 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城市内涝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理工作,使内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提高对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贺兰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规、规划为依据,并结合街道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北起创业路,南至贺兰山路,西至唐涞渠,东至祥和家园范围内突发内涝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街道防涝工作实行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的方针,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尽可能调动县城积极因素确保全街巷道安全度汛。

2.组织体系

2.1街道防涝指挥部

在贺兰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下,街道成立防涝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社区防涝方面的应急管理工作,统一指挥城市内涝突发事件及其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出现复杂情况,超出单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处置能力和工作职责时,由贺兰县应急委负责指挥应对处置工作。

总 指 挥:杨进平

副总指挥:马晓东  李洁  王建军  姜安娜  宿明敏

成    员:各办(中心)、各社区主要负责人

街道防涝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和协同联动工作需要,分设四个组,各小组按照职责分组开展突发水涝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1)抢险救援工作组

组    长:王建军

副 组 长:罗玉柱

成员单位:街道武装部、综合执法办公室、各社区

主要职责:负责水涝抢险突击队的组织、训练、演习和水涝抢险救援工作。

(2)医疗救治工作组

组    长:姜安娜

副 组 长:刘  婷

成员单位:社区卫生服务站、各社区

主要职责:协助县医院开展医疗救援。

(3)新闻宣传工作组

组    长:李  洁

副 组 长:陈  思

成员单位:街道党建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各社区

主要职责:传达县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和通告;发布县政府对受害群众的安置、救助信息及对安全事故的处理意见;稳定受害群众情绪,维护社会治安。

(4)善后处理工作组

组    长:殷海燕

副 组 长:屠丽娟

成员单位:街道民生中心、各社区

主要职责:城市内涝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负责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医疗补助、救援物资供应等措施。

2.2街道防涝指挥部办公室

街道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是街道防涝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由杨进平兼任,副主任由马晓东兼任。办公室常设值班工作电话为0951-8065938,传真电话为0951-8065938。街道防涝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在贺兰县应急局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贺兰县城市防涝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分类管理街道内涝突发事件。协调组织社区排查、治理和监控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落实突发事件预防、预警措施;编制和执行相关应急预案;依据贺兰县应急体系总体规划落实应急体系建设任务和目标、预案演练活动、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指导、监督社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总结评估应急管理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承担贺兰县城市防涝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接到监测、预测和预警信息,或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后,街道防涝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组织各社区书记进行会商或分析研判灾害发展趋势、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及时向贺兰县委、县政府、城市防涝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启动或终止应急响应级别和处置措施等工作建议;根据城市防涝指挥部的决定,协调组织各社区到指定地点集结或赶赴突发事件现场;落实事件处置工作中综合协调、信息报送和值守应急工作。

2.3街道防涝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城市内涝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参考本预案,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做好先期处置和应对工作,各社区在防涝抢险中负责城区居民的转移、安置、救灾工作。

2.4 专家组

街道成立城市内涝突发事件应急专家组,完善相关咨询机制,为较大及以上城市内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组    长:王建军

副 组 长:姜安娜 

成    员:各办(中心)负责人、各社区书记

主要职责:根据事故结果确定事故类型、危害并编制事故报告,为应急指挥中心提供应急安全防范、救援安全处置技术等方面的决策依据。

3 预报预警

3.1 监测预报

各社区加强对强降雨信息的收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按照各自的职责,及时作出必要的预警。

3.2 分级标准

报告贺兰县委、县政府和贺兰县城市防涝指挥部的信息要按照城市内涝突发事件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注明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级别。城市内涝突发事件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其中分级标准为:

IV特别重大事件级别。如房屋淹没损失严重,或交通严重受阻,或有人员伤亡。

III重大事件级别。已有严重的淹没损失发生,或遭受较严重影响,但没有人员伤亡。

II较大事件级别。轻度受灾,居民出行不便,交通不畅,局部地区有轻微损失发生。

I一般事件级别。路面开始有积水发生,但深度较浅,尚未产生灾害损失。

3.3 预警信息报告与发布

街道防涝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信息报告后,要组织会商或进行分析研判,对可能引发一般和较大级别的城市内涝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测和预警信息,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通报,督促和指导社区按照相应预案做好处置工作。

3.4预警行动

接到预警信息后,各社区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及时向街道防涝指挥部报送动态信息,指挥部相应地采取以下措施:

a.及时向居民发布可能受到水涝危害的警告或者劝告,宣传应急和防止减轻危害的常识;

b.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水涝事件危害的居民,并进行妥善安置;

c.指令街道民兵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招募后备人员及志愿者;

4应急响应与处置

4.1 信息报告

4.1.1对一般级以上突发事件或者事件本身比较敏感,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的突发事件,各社区及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收集、整理和研究对本辖区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汇总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迅速将情况上报街道防涝指挥部办公室。

4.1.2凡属报告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各社区必须在事发后1小时内书面报送街道防涝指挥部。一般突发事件信息,从事发到报至县委、县政府不得超过2小时;对较大及以上或敏感性突发事件信息不得超过1小时。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的,必须打电话告知,否则一律视为信息未报。

4.1.3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单位概况,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目前事件处置进展情况,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4.2 先期处置

事件发生后,街道防涝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杨进平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查明事故原因,事发地社区一边要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一边联系综合执法局排水,社区网格员拉警戒线,控制车辆和行人进出,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4.3 应急响应

按照城市内涝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级,依次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级别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态发展及其情况变化对响应级别及时进行相应调整,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造成损失。事件有扩大趋势或已扩大,需启动高级别应急响应时,应及时报告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4.4现场处置

突发水涝事件后,街道防涝指挥部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指挥,并及时向贺兰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各社区积极配合,服从调度。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可指派民兵、社区卫生服务站采取如下措施:

a.配合交警划定警戒线,实行交通管制;

b.疏散现场人员,协助医护人员对受灾居民紧急处理;

c.维护现场秩序;

d.保护现场,由有关部门或机构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及损失核定;

4.5 响应扩大

当突发水涝事件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的趋势时,街道防涝指挥部及时请求贺兰县应急委支援。必要时,贺兰县应急委可启动或申请市人民政府启动高级别预案。

4.6社会动员

根据城市内涝突发事件发展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指南,明确专门人员,及时开通志愿服务联系电话,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引导志愿者有序参与救援工作。

4.7 响应终止

应对一般城市内涝突发事件工作基本结束后,由街道防涝指挥部向贺兰县人民政府应急办提出建议,由贺兰县人民政府或内涝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5 应急保障

5.1 队伍保障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对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定期、不定期培训与考核,动态管理人员和设施、设备;一般和较大的突发事件发生时,街道各相关部门的应急救援队伍一方面按照预案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另一方面,按照街道防涝指挥部统一指挥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应急救援队伍由街道民兵组成,组长为罗玉柱,联系方式:15719504222。

5.2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5.3通信保障

完善应急指挥通讯系统,形成街道、社区通讯体系24小时畅通。街道防涝指挥部值班电话:8065938。

6 恢复重建

6.1 善后处置

城市内涝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社区应当及时总结,对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完善本级预案;

6.2总结评估

城市内涝应急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各社区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形成处置突发事件专项工作报告,报街道防涝指挥部办公室。

防涝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各社区提交的处置突发事件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应急工作的意见,形成工作报告报贺兰县应急指挥部,并抄送各社区。

7日常管理

7.1宣传排查

街道防涝指挥部要督促各社区建立健全防涝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充分利用电子屏、抖音、公众号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防涝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做好防涝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每年宣传教育活动不得少于2次。雨季注意排查下水口,看是否堵塞,发现堵塞马上联系综合执法局进行清理,有效防范化解堵塞隐患。

7.2预案演练

街道防涝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各社区具体负责,定期组织开展本预案应急演练,每1年至少开展1次。

7.3预案管理与更新

7.3.1本预案由街道制定,经贺兰县应急局审批后,由街道负责印发。

7.3.2各社区要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根据预案演练时发现的问题、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

7.4责任与奖励

对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事件情况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贺兰县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附则

8.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街道防涝指挥部负责解释。

8.2以上、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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